1. 合同变更,招标文件上的合同条款和格式可以更改吗?
不是,招标文件一般包括两个部分,一个是商务部分,一个是技术部分。你做商务文件的时候大部分的内容是按照业主提供的招标文件的内容进行填写,同时也要加上施工方的要求。把你方的要求,条件,需要澄清的问题一并列出。
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参加投标成为投标人,既表示愿意接受招标文件的要求,也视作接受了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该部分合同条款将作为中标后签订合同的内容。为了谨慎期间,或招标人有要求,可在投标文件中再次重申,以承诺书格式或招标人要求的格式接受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
2. 请问我可以更改成指定业务员吗?
购买平安保险之后想更改指定业务员,正常情况是不可以的。
假设购买平安保险从张三那购买,且张三一直在平安保险工作,没有离职,就不能更改指定业务员。
若张三离职了,可以更改指定业务员,平安保险也会按照孤儿单再次分给其他的在职业务员服务之后的保单问题。保险合同上的业务员名字是无法更改的。
平安保险根据险种的不同有不同期限和不同标准的续期佣金,续期佣金是保险公司根据基本法定给保险合同上的业务员,如业务员离职,那么保险公司就不再发放这部分续期佣金。会给分配服务孤儿单的业务员适当的补贴。
3. 公司在不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修改劳动合同我要怎么办?
『法律有话说』,说的是法理。
◆法理≠情理≠社会道义◆
第一,劳动合同修改权限。
既然是名为“合同”,有些条款应该是协商确定,不同意可以不签,如果你能证明未经你同意擅自变更,你可以请求有关部门确认无效。
第二,合同的一致性。
通常劳动合同应当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所以如果公司持有那份与你的不同,你可以主张存在分歧,请求确认效力。
第三,合同期限法律规定。
签订两次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有权要求第三次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不是三年或者五年期限,所以看你的态度了。
综上,你有证据公司修改、公司那份与你持有不同,都可以提出异议;此外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单位无权决定无固定期限变成有年份的合同。
比较利索便捷的维权方式:优先考虑向监察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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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合同协议上的字写错了怎么改?
合同协议上的字写错了修改方法:
1、合同中有需要手工修改的内容,修改好后,可以在修改处加盖印章,以示确认。 2、注意,该修改对谁不利,不利方必须在此盖章确认,否则易产生纠纷。 3、条件允许,最好重新打印,重新盖章。
5. 劳动合同变更为劳务合同了?
感谢邀请。关心这类问题的朋友比较多,今天就说的细一点。首先简单的说一下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区别二者的区别。
首先,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当事人的地位不同。在劳动关系中,双方当事人的地位不平等,劳动者要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和支配。而在劳务关系中,双方地位平等,自愿协商,接受劳务的一方只需按照约定提供劳务,在提供劳务的过程中,不受对方当事人的管理和支配。
其次,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所适用的法律规范不同。劳动关系适用于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相关劳动行政法规调整,而劳务关系则适用于合同法以及民法总则和其他民事法律调整。所以说,因劳动关系引发的争议,必须先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的裁决不服才能去法院。而双方因劳务关系引发的纠纷,可以直接去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再次,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建立合同的形式不同。劳动关系必须要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逾期未订立书面合同的,可能要承担二倍工资的惩罚。但劳务关系订立合同的形式比较多样,既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
另外,劳动关系当中的主体是特定的,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但劳务关系的主体不特定,自然人和自然人之间,法人和法人之间,自然人和法人之间,都可以建立劳务关系。
了解上述区别之后,再回到题主的原问题。首先题主说自己之前定的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来单位单方面变更成劳务合同。如果非要说单位此举合法,那么只有一种可能,就是题主是女性同志,今年刚过了50岁的退休年龄。而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1条之规定,劳动者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所以说在你到达退休年龄之后,你和单之间的无固定期限合同已经终止,如果此后你继续在单位上班的话。你们之间的关系是劳务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当然劳动者到达退休年龄之后继续用工是不是劳动关系?这个学术上是有争议的,在此不再赘述。
如果题主还未到达退休年龄,单位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为劳务合同。此举肯定是违法的,而事实上,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并不是换个标题这么简单。是否成立劳动关系?要从实质内容上进行考察,根据劳社部《关于确认劳动关系的有关通知》,成立劳动关系的条件有以下几个:双方是否具有法律规定的主体资格,劳动者是否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和指派,从事单位安排有报酬的劳动,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否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因此劳动法上的责任和义务并不是因为用人单位一纸协议就可以规避的,题主大可以放心,如果双方因为此事发生争议。题主大可以到劳动仲裁申请仲裁,或者到劳动监察投诉。
当然,除此之外还有一种劳动合同变更为劳务合同的可能。就是双方自愿解除原劳动合同,劳动者自愿分包用人单位的一部分业务,之后双方便成立了劳务关系。当然上述情形,基于双方的自愿基础之上。
如果都有的回答感到满意,请点个赞。如有更多劳动争议,工伤认定,社会保险等方面的问题,请关注并私信我,我将会耐心解答。
6. 如何解除股权代持协议?
很高兴回答您这个问题。我做如下分析:
我们在约定股权代持协议的时候,一般都是有期限的限制,不可能一直履行,同时也需要考虑好以后的事情,即关于股权代理协议的解除问题。
需要解除股权代理协议时,当事人可以直接约定一份解除协议的范本,在合同中约定:解除股权代持现根据三方各自发展战略,经协商一致,同意解除代持股权关系的协议,一旦同意之后,就可以直接解除。
以上就是我对如何解除股权代理协议的解答,如有不足之处,敬请指正,谢谢。
7. 如果别人私自修改了你的合同?
私自修改合同,当然不能得到法律认可!合同是双方共同认可的东西,双方各执一份或多份(并盖有双方的骑缝章)